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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山州强调:为城市更新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法治保障

来源: 上海黄浦 时间: 2021-12-24 17:23:30

12月24日下午,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举行。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山州就贯彻落实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推进黄浦城市更新工作提出要求。

活动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学博士阎锐解读《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阎锐阐释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和总体要求,全面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创新条款的立法考虑,为黄浦进一步深化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城市更新法治保障力度、全面推进黄浦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沈山州指出,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总结固化了上海在“留改拆”城市有机更新、土地高质量利用、历史风貌保护、旧区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确定了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区域更新、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模式,作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要认真、全面地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主旨、精神要义、重点问题和具体内容。各相关部门、街道和单位要深入学、逐条学、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实践学,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法治自觉,认真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二要落实法治保障。区政府作为推进本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责任,为城市更新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法治保障,做到“两坚持、一推广”:坚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总结推广旧改“四位一体”工作专班、成立“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发布《行政检察服务保障城市更新法律风险提示白皮书》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要积极探索创新。当前,我区在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瓶颈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另一方面,也要从城市更新实践中,试点形成符合中心城区实际、有利于推动工作的“黄浦方案”。要在城市更新方式、主体、流程、公众参与、资金保障等多领域加强制度创新,将条例针对难点问题提出的破解路径,通过创新机制、细化做法,真正落到实处。

标签: 链条 法治 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