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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港西:为民办实事 乡村强治理

来源: 崇明区委组织部 时间: 2021-12-29 23:34:35

(上海基层党建网)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崇明区港西镇党委坚持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采取1+1+N”组团插村方式,每周四下午由党政人大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村委,深入党员农户家中听意见,建立了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党群、干群关系粘度。

以积分“管理”为抓手创新治理新形式

团结乡村公园的建成,在大大美化乡村面貌的同时,也带来不小的养护管理压力。团结村党总支通过全面宣传发力、全民动员参与、全域压茬推进乡村公园常态长效村民自管项目,旨在教育引导村民提高自管意识,激发村民主体热情,畅通乡村治理路径,最终实现全民自治管理的乡村治理目标。

组建村民自治队伍。自治队伍由全体村民;“三长一员”(包括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及党员);河道、道路保洁和垃圾收集员;民宿、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组成,积分项目包括村民宅前屋后(包括宅前屋后的田地、道路及周边河道范围);民宿、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周边道路、河道范围等。通过保持自家宅前屋后的整洁,对各自宅前屋后的田、水、路等区域做到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

建立完善考评制度。以网格为单位,成立考评组,各考评组由镇插村干部、1-2名村“两委”班子成员、1名镇生态养护社人员、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若干名构成。根据评分细则,以户为单位,每月对农户环境维护情况及时跟踪,并进行季度评分。考评结果按照“一月一跟踪、一季一考核、半年一兑换”的方式进行奖励。定期走访自己所在小队村民,对可能存在问题的住户进行重点关注,并向所在网格支部书记及时反馈。年底举行表彰大会,对表现优秀的村民进行公开表彰,以期充分调动主体积极性,确保管理机制显成效。

激发村民内生动力。以积分制为抓手,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发力,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本低、易实施、受欢迎,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久。同时,让村民有思想自觉从而行动自觉,自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通过逐户逐院逐路落实,加上与宣传发动、党群干部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融合,“积分制”将会成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力杠杆,村民变“要我治理”为“我要治理”,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以志愿“服务”为依托提升治理新成效

协兴村党支部以推进乡村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创新自治载体,强化自治实践,调动群众参与,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党总支的战斗堡垒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依托镇级资源组织更多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志愿服务。组织引导本村党员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亮明党员身份、发挥骨干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志愿服务第一线。确定每月5号、15号、25号为“美好协兴”志愿者服务日,为志愿者建立“一人一档”,同时发放志愿者服务卡,每月参加一次志愿服务可以积分,积分可以累计叠加。除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整合村志愿服务资源。

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所有志愿者建立“一人一档”,志愿次数须做到一事一记录,每月将志愿者的次数变动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次数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对志愿次数多的志愿者们召开表彰大会,以示表扬鼓励,激励更多志愿者们接力绽放“爱之光”。同时,对每年参加志愿活动次数较多的家庭,作为村年度“最美家庭”评选的重要依据,优先向区、镇申报五星级文明户等荣誉。

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村民受益、群众满意”的理念推动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强化村民理解志愿服务、熟悉志愿服务的意识,形成共同推广志愿服务、全面参与、常态长效的浓厚氛围。村民也会从“站着看”变成了“带头干、争着干”,村里的环境也由“无人管、管不全”向“全村管、全面管”的转变,家家户户会争做美丽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同时,深入探索“党建+志愿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便民化党群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载体。

“价值”认同为核心绘就治理新路径

北双村作为第二批上海市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开展北双乡村治理共同体,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建设。

重构多元共享主体。确立村“两委”是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核心动员者;“三长一员”,即党小组长、生产队长、妇女小组长和党员;河道保洁员、道路保洁员、垃圾收集员等工作团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村域内的合作社、民宿等各类经营主体,让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内在动力中发挥“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镇插村干部、小英工作室、老潘工作室等各类助力团体组成。

明确主体责任与义务。共同体成员既是“权利主体”,也是“责任主体”,既是“管理主体”也是“被管理主体”,既是“服务主体”也是“被服务主体”。通过权力、责任和利益分配,规范共同体内主体行为,整合共同体内主体优势,激发共同体内主体动力,重塑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确保上述对象作为价值、行动和利益共同体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一致行动力。

强化共同体治理内容。“两委”班子及个人考核通过述职评议的方式开展。负责制定各类对象的考核细则,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党员家访日”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对网格内农户进行走访,重点走访困难弱势群体等对象,确保每年对每个村民家庭至少走访一次,并记录好“民情日记”。“三长一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由村“两委”班子组织实施,通过积分兑换奖励。对合作社、民宿等经营主体建立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镇插村干部、小英工作室、老潘工作室等各类助力团体实行评价制,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对河道保洁员、道路保洁员、垃圾收集员等工作团队实行积分制考核,由村“两委”班子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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