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上海方案!上海优化营商环境5.0版推出172项改革举措保障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2月29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上海制定出台的《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等10个方面推出172项改革举措,提出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上海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自2017年以来,上海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从1.0版到4.0版连续四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连续四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稳步实施了584项改革举措,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今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把上海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这是上海进一步突破提升,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机遇。
《实施方案》涵盖《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和全部改革举措,新增了“着力打造创新引领的营商环境高地”和“着力打造协同高效的营商环境合作示范区”2方面任务和体现地方特色的71项改革举措,体现出更大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深层次对标改革制度创新、更高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更加突出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特点。
“五个方案是持续深化的有机整体。从1.0版到5.0版,不同阶段各有侧重,提出不同目标任务,是一个不断升级、全面深化的过程,是一项点上突破、点面结合的系统性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一浩表示,5.0版进一步鼓励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基础上深化拓展创新突破,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贡献上海智慧和上海方案。
将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在“更深层次对标改革制度创新”方面,《实施方案》对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战略功能区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这些地区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
《实施方案》支持浦东新区全方位先行先试。落实好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比如,结合“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探索办理破产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型企业简易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等。支持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围绕“五自由一便利”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此外,《实施方案》也从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两方面对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作了明确;在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效能上,对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了明确。
《实施方案》将作为明年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5.0版工作安排的主体内容,与“放管服”改革等协同推进,以创新试点为主线,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把上海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