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案一审宣判:两被告被判赔
来源: 央视新闻 ┆ 时间: 2021-12-31 13:11:36
12月31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被告徐某文、被告方某平连带赔偿门楼修复费用103539.61元、人文生态资源损失300000元,并承担鉴定及评估费用11200元。法院查明,2020年4月11日晚上9时许,被告徐某文、方某平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江西省传统村落”——金溪县琉璃乡波源村西岸组,盗窃门楼上的一块“甲第里”石匾,在盗窃过程中造成该石匾掉落摔断。同年4月27日晚上,两被告驾驶三轮摩托车到当地合市镇湖坊村下洋组偷盗门楼上的一块“三公旧第”石匾,在盗窃过程中造成石匾摔断以及门楼整体性垮塌。其间,两被告将被摔断的两块石匾装车运至抚州市临川区云山镇以2200元出售给他人,两块石匾至今未能追回。
经专业机构评估,“甲第里”门楼修复工程费用为9812元、“三公旧第”门楼修复工程费用为93727.61元。经专家评估,两被告盗窃古建筑构件的行为,造成人文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共计310617元。相关鉴定评估费用11200元。
另查明,金溪县系“江西十大文化古县”,拥有传统村落128个、明清古建筑11633栋。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个、“中国传统村落”42个、“江西省传统村落”31个,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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