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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妈妈们的困惑,代表呼吁:多管齐下,为母亲筑起生育保护伞 | 上海两会时间

来源: 周到 时间: 2022-01-20 12:05:37
2021年8月,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三孩时代”,正式到来。

然而,随着三孩政策开放,不少父母,特别是适龄女性却陷入苦恼。如何才能更好地平衡家庭与职业、抚育孩子与自身发展之间的关系呢?在今年的“两会”现场,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妈妈们权益,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建议,他们希望能够全方位保护适龄女性权益,为母亲们撑起一道生育保护伞。

一个年轻妈妈的两难处境

“铃铃铃……”

微信铃声响起,正在上班途中的关蓓蓓接通了手中的电话,视频中,两岁的小宝向妈妈露出可爱的笑颜,他坐在育儿嫂怀中,对着镜头呼唤着关蓓蓓。

对于早已重返职场的关蓓蓓而言,这既是甜蜜的时刻,也是让她揪心的瞬间。

未成为妈妈之前,关蓓蓓就是个非常喜欢小孩的姑娘,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生育选择,但在抚育小宝的过程中,却常因无法兼顾母亲和职业女性间的身份而苦恼。

由于关蓓蓓和丈夫的父母年纪已经很大,无法帮助他们照顾孩子,在关蓓蓓重返职场后,一家人不得花高价为小宝聘请育儿嫂。

为了能够支付育儿嫂的费用,也为了给小宝创造更好的未来,关蓓蓓和丈夫只能更加努力工作,每日早出晚归,用减少和小宝相处时间的方式换取更多的收入。

“有一天,小宝突然夜里哭闹,要求搬到育儿嫂的房间睡觉,我当时心里五味杂陈。”讲起作为职场妈妈的心酸时刻,性格刚强的关蓓蓓也难免失落。“我不知道是因为那段时间我回家太晚了,孩子在用他的方式向我表达不满,还是因为我们见面太少,在他心里,阿姨比我还要重要了。”

关蓓蓓并非没有想过辞退育儿嫂,自己返回家中照顾孩子。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对未来生活的顾虑,让她对成为一名全职妈妈望而却步。

“首先是年龄问题,如果花几年的时间在家照顾孩子,我不知道临近35岁的我,是否还有能力找到合适的工作。另外就是我们的经济压力太大了。我们家还有房贷要还,一个人赚钱是不够的。”关蓓蓓说。

关蓓蓓说,自从生了小宝,为了能够同时兼顾起母亲的职责和自己的工作,她已近乎失去了所有的个人时间。尽管对她来说陪伴孩子成长本身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当被问及是否考虑生二孩、三孩时,她坚定地表示了拒绝。

“首先,生育二孩、三孩意味着又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离开职场,下一次离开职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够顺利回来。其次,我的经济条件、居住条件也不允许我再生别的孩子,我觉得没有办法给予二孩、三孩足够的照顾。”

代表调研:多重困境让妈妈们想生不敢生

在晨报记者关于是否愿意生育二孩、三孩的街头采访中,许多受访者表达了与关蓓蓓相似的困惑。

其中,养育孩子的高昂成本、生育为女性带来的职业风险、全职妈妈(爸爸)权益难以维护等因素,是这些原本有生育的计划的家庭,迟迟不愿继续生育的重要原因。

“对于我们来说,生二孩、三孩太难了,父母年纪大了,我们上班压力也大,两到三个小孩,我们照顾不过来,也承担不了经济成本。”在武康大楼门口,一名接受采访的白领女性向记者坦言。

上海市人大代表、金山区妇联副主席(兼)高燕峰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涉及三孩政策的宣传,在工作中,她明显感觉到,正如这名白领所言,对于育儿成本的顾虑,困扰着许多想要继续生育的家庭。

“现在的家庭都非常重视孩子学前教育这一块,希望孩子们能够全方面发展,这意味着培养一个孩子需要很高的家庭成本付出。”高燕峰说。

在市人大代表、上海奇翔儿童发展中心主任陈婕看来,提升二孩、三孩生育意愿,或需首先解决双职工家庭孩子照料问题,让有生育意愿的家庭敢于生育。不久前,在她身边,就曾发生因为缺乏合适的托育机构,二孩家庭出现照料困境的案例。

“这还是一个经济条件很不错的家庭,但他们现在不知道该怎样照顾好2岁的二孩,父母年龄已经很大了,2岁的孩子继续委托给家政人员照顾也不合适,家附近又缺乏针对0-3岁幼儿合适的托育机构。”

除了育儿成本外,承担母职所带来的职业风险,也让许多女性在生育面前望而却步。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蓝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彦博曾做过一个测算,如果将因生育产生的假期换算成人民币,用人单位需平均为每位母亲支付远超1.45万元的产假成本、2.9万元的孕假及产前假成本、0.9万元的哺乳假成本,累积高达5.25万元。

在实际用工中,这笔高昂的生育成本,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让所有处于育龄且可能生育的女性,长期遭遇隐性就业歧视。

不仅如此,由于权益保护不够到位,许多年轻人并不愿意选择夫妻一方全职在家照顾子女。

上海市妇联调研发现,尽管《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判决中,司法实务对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比较谨慎,判决支持补偿请求权的案件数量并不多。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观点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女性常更容易成为家庭劳动的主动承担者,权益受到侵害。

代表建言:多管齐下,为妈妈们解决生育困惑

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妈妈们的权益,降低女性的生育压力?让有生育意愿的女性敢于生育?

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针对如何保护妈妈们的权益问题,不少代表委员们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在保护全职母亲权益方面,上海市妇联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司法实务中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适用谨慎的问题,提交了《关于完善地方法规,健全司法机关适用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建议》

上海市妇联认为,尽管家务劳动是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目前家务劳动的价值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尽管家庭中的一方,为了家庭整体利益作出了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的选择,但司法实务中却一般不予考量,有失公允。

上海市妇联指出,目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法》已经进入修法程序。建议地方法规在《民法典》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充分考虑女方因抚育子女等家庭利益需要,负担较多义务或者牺牲了自身发展机遇的情形,赋予女方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针对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难以量化的特点,上海市妇联建议上海市高院展开综合研究,制定和出台上海地区的《指导意见》,在经济补偿过程中,不仅考虑夫妻财产现状,同时将婚姻关系中一方人资资本(如工作经历、学历等)明显提升的情形纳入考量。建议法院优化程序性、制度化规定,在离婚诉讼中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补偿请求权,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晓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导致权益落空的情况发生。

此外,针对全职妈妈重返职场难、缺乏抗风险能力方面,上海市人大代表、奉贤区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沈丽娟建议,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大对灵活用工市场的引导和支持,将灵活用工政策向女性特别是全职妈妈群体倾斜,帮助那些因生育放弃事业回归家庭的女性缓解经济压力,提升就业机会,实现个人价值,更好地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取得平衡。

在保护职场妈妈权益方面,上海市妇联建议,应推进创建家庭友好型企业,帮助企业员工平衡“工作-家庭”之间的关系。

上海市妇联调研发现,尽管本市企业对家庭友好理念的认同度较高,但大多数企业缺乏系统的家庭友好制度安排。因此,上海市妇联建议,本市应编制实践指南,开展家庭友好型企业试点创建,制定相应家庭友好型企业认定标准并开展认定工作。同时,本市应加强引导扶持,完善家庭友好企业的政策激励,对已婚已育女职工达到不同比例的企业,设置不同的税收优惠,多形式地补充企业因支持生育而产生的成本。

上海市妇联还建议参照残疾人用工优惠政策,给予家庭友好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补贴。对获得家庭友好型企业称号的企业,建议在相关检查和评选中给予激励,例如给予报关、企业年检、项目引进、人才培养和租房等方面的便利措施等。对企业母婴室建设、托儿所开办等项目在审批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

针对目前家庭普遍遇到的育儿成本高问题,多名人大代表也给予相关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陈婕建议,可效仿以往的职工托儿所制度鼓励企业建设职工托儿所,切实缓解0岁至3岁儿童照料难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沈丽娟认为,目前的相关政策基本可以覆盖到0岁至1岁儿童,以及3岁以后儿童,2岁到3岁儿童已成为目前学前教育的盲点。建议在企业园区以及商务楼宇内建设针对2岁至3岁幼儿的托育机构,让这个年龄段的儿童能够更好获得父母陪伴,也让身处职场的年轻父母,减轻育儿压力。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实习生 曹思梦

标签: 多管齐下 保护伞 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