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好友身份假装复旦高材生,女服务员哄骗男子为其网贷60多万挥霍一空
一女子谎称是复旦大学金融系的高材生,还称自己“家境殷实”,编造出做生意的父亲和公司高管的母亲,甚至一人分饰两角制造各种情境假象,从而诈骗男子丁某某89万余元。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初,对家里安排的相亲不满意,丁某某把自己的基本情况及照片发给朋友,拜托他帮忙介绍女朋友,朋友随即将资料群发给微信中的所有女性朋友。不久后,一名自称“小雯”的女子发来自拍照,表达了想要认识丁某某的意愿。通过朋友牵线,两人成为好友。
丁某某很快就看上这个像“白富美”的女子,想与她进一步发展。不久后,两人相约第一次见面。“小雯”发现,丁某某本身有些自卑,长相身高也很一般。交谈中,丁某某诉说了自己相亲屡遭失败深受打击的经历,但透露自己有一定经济基础。这让“小雯”觉察到,自己姣好的面容应该能深深地吸引住这个男生,让他为自己一掷千金。“小雯”谎称自己是上海本地人,就读于复旦大学金融系,父亲是做生意的,母亲是公司高管。
不出“小雯”所料,这次见面让丁某某坚定了追求的决心。没过多久,“小雯”声称前男友问她要2.1万元分手费,同时暗示自己想赶紧解决此事,从而能够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因为迫切追求“小雯”的心理,丁某某按照她的要求将钱转给了支付宝名为李某某的账户。眼看丁某某给钱如此痛快,对自己又无条件付出,“小雯”觉得时机已然成熟,便开始了肆无忌惮的“借钱”之路。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间,“小雯”以各种理由向丁某某要钱,累计达55万元。比如,她说自己想给闺蜜买一个二手的奢侈品包作为生日礼物,向丁某某要了2.5万元。后又说闺蜜发现包是二手的很生气,想买一个全新的,又向丁某某要了5万元。紧接着,“小雯”再次谎称把闺蜜送她的生日礼物金手镯当了,闺蜜得知后要跟她绝交,她想买一个同样的金手镯还给对方,从丁某某处又要来3.3万元。此外,租房、养猫、打发前男友等各种费用,都是丁某某掏钱。2021年4月26日,“小雯”与丁某某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她又以各种理由向丁某某要了11万余元。
按照“小雯”的要求,这些钱全都转入了她“发小”王某某的支付宝中,还要求丁某某写下两份赠款合同,表明转账给王某某的钱均系赠予。丁某某不疑有他,全都照做。然而,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不到一周,“小雯”就声称自己借了丁某某太多钱,在还清这些钱之前不想谈感情,提出分手,并“拉黑”丁某某。
此时,丁某某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子,遂报警。“小雯”投案自首后,丁某某才得知,原来和他谈恋爱的其实就是王某某。王某某初中毕业后从外地来上海打工,案发前在一家KTV当服务员,父母均务工务农。王某某一直因自己农村出身而自卑,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用好友小雯的名字跟别人交流十分有底气,像个真正的“白富美”,于是就开始冒用好友的名字、家境和别人交往,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巩固自己的人设,王某某经常出入高档场所,购买奢侈品、乘坐豪华车,吃饭去的也都是米其林餐厅。正是这些行为,让丁某某及王某某身边的一些朋友都确信她是真的“白富美”。
短短几个月,丁某某一共给了王某某89万余元,除了不到20万元存款,剩下的钱都是丁某某通过网贷借来的。等到他连网贷都借不出时,王某某就找各种理由提出分手并将他“拉黑”。从丁某某处骗得的钱款,王某某都用于购买奢侈品、酒吧消费等。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上述事实,法院经审判后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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