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助企纾困重点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市财政局全力落实“抗疫助企21条”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以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多措并举,认真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一、建立健全财税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及时发布公告,针对综合实施助企纾困政策,公示咨询途径,提高政策知晓度。建立“一口对外、多处协同”的政策宣传解答机制,对“12345”热线、市财政局答疑专线及网络提问等多渠道收集的企业和社会公众有关政策的疑问,由法规部门一口受理、统一回复,提升财政政策服务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截至目前,已受理并答复各类政策咨询问题150余件。
二、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
构建部门联动工作保障机制,明确推进落实各项减负政策措施的具体要求,动态跟踪退税减税政策执行效果,妥善处理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支持政策精准实施。切实加强基层退税减收财力补助保障,及时向各区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资金。在国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范围内,明确本市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顶格执行,最大限度释放税费支持政策红利。
三、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制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承租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全年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如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
四、做好抗疫助企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
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纾困补贴政策,扶持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支持机场建设、航空公司航班防疫;助力科技、文化、教育领域企业、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支持本市和援沪新冠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民办托幼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研究制定本市商务高质量发展资金(公平贸易等)申报指南,推进外贸、外资等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区疫情防控经费支持力度。
五、优化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
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原则上全部暂停本市需现场开展的评标(评审)、谈判、磋商、线下开标,以及受疫情防控所限无法举行的线上开标等政府采购活动。对于疫情防控涉及的紧急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推动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确保稳妥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加强政府融资担保支持
会同有关合作银行,研究制定疫情期间担保贷款临时操作方案,及时优化业务流程,对新增和续贷融资需求全部采用临时线上审批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即事即办,努力为正处于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输血供氧加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3月,市融资担保中心承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总量同比增长77%,其中线上审批业务占比近50%。
七、完善中小微信贷奖补政策
积极安排2022年度中小微信贷奖补专项资金预算,通过实施信贷奖励考核与信贷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量。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抗疫助企21条”相关政策要求,研究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的修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