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注:福建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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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福建漳州,南靖良屿度假民宿。人民视觉 资料图
东南网7月4日讯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要大力强化规划引领、放宽市场准入、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打造特色民宿等10条措施,不断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
《措施》提出,要强化规划引领。把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中,支持支持特色街区、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旅游景区、省级金牌旅游村所在地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推动文化与民宿深度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模式,明确各地推进民宿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实行民宿开办承诺备案,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创新招商模式,积极引入高端开发运营主体,推进民宿发展提档升级;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鼓励村集体利用连片闲置房屋打造区域民宿集群,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引导民宿经营者将地域文化、本土文化和现代科技融入民宿建设,打造特色民宿品牌,在民宿周边打造餐饮消费、特色文创等多元化业态,促进文旅经济发展。
《措施》要求,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从省文旅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扶持民宿发展,并向民宿发展较好的区域倾斜。鼓励各地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开发,积极探索建立民宿投融资担保平台、风险准备金制度及信用评级体系。推出“文旅贷”等快服贷产品,重点支持民宿经济发展。支持“政府+保险公司+业主”三合一保险模式,降低民宿经营意外责任风险。拓宽民宿经营渠道,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选择民宿举办培训和职工疗休养。
《措施》明确,加强对民宿的房屋安全、消防、食品卫生、文明诚信等方面的监管,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鼓励村集体规范民宿发展,组建专业管理机构经营民宿。把民宿从业人员培训列入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并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开展民宿等级评定。把民宿纳入消费市场激活、夜间经济扶持、旅游营销计划和全域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并支持两岸民宿行业组织在设计、经营、管理服务、宣传营销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发展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发展格局。
(原题为《福建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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