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资讯丨“老虎”刘新云获刑:经孙力军运作调任公安部,案件中有几个特殊之处
在落马1年多之后,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获刑。
9月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中院,刘新云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获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至2021年,刘新云敛财1333万。
刘新云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中被判的第三个“老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前,官方披露,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的政治团伙有:
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司法部原副部长傅政华,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
经孙力军运作,他调任公安部工作
刘新云,1962年9月出生,今年60岁,简历显示,他从警40年,其中在山东工作了33年,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个警种担任过职务。
2014年12月,时任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的刘新云进京,担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刘新云进公安部工作,与孙力军有关。
据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介绍,2014年,孙力军物色到了“自己人”刘新云。一次公安部在山东有会议,刘新云负责安保,晚上主动到孙力军住所自我介绍,拉近关系。
经孙力军运作,2014年12月,刘新云调任公安部网安局局长。他一到北京,孙力军就安排饭局,和其他“小圈子”成员给他接风。
刘新云说,“他(孙力军)就说,刘新云这不也调来了,你们都要支持他的工作。他说,你网上的一些情况,一定要及时告诉我,显示出他在这个圈子当中的地位,明眼人一听就明白。”
据介绍,刘新云私下向孙力军违规提供大量重要网络舆情。
“我是中央派来管理你们山西干部的”
在公安部工作几年之后,2018年1月,刘新云“空降”山西,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3年后被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刘新云“空降”山西不久,在其主持的第一次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语气就异常严厉,直言称“我是中央派来管理你们山西干部的”。
在山西任职时,刘新云多次在大会上公开严厉训斥一些厅局级领导,其还存在采用技侦手段监控省领导、将查获的国宝级文物用于个人行贿等问题。
2021年4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刘新云被指“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这在省部级“老虎”通报中很少见。
2021年8月16日,刘新云被双开。
当时的通报中提到,他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另外还提到,刘新云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等。
政知君注意到,之前比较广为人知的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被通报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
敛财23年
法院认定,刘新云敛财从1998年开始至2021年,前后共23年。职务上从他担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始,至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刘新云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此外,法院审理还单独提到,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新云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山西省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刘新云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关于滥用职权罪,法院认定,刘新云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从严惩处,但其滥用职权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在刘新云主导下,一家来自山东的济南企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省的公安大数据项目。
而且,上述报道提到,刘新云超出实际需求,过度投资力推信息化建设。
十九大之后,至少有5个曾在公安系统工作的“老虎”被查,刘新云是首个被指滥用职权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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