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举行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暨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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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巩固基础、总结经验,创新和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月12日下午,普陀区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暨聘任仪式在上海市澄源中学举行,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赵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华师大二附中(普陀校区)、上外普陀实验学校、梅陇中学、教院附校、澄源中学校领导等参加会议。活动由区教育局三级调研员罗海洋主持。
赵平指出,区教育系统和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长期开展合作共建,成绩斐然。她强调,一要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保障措施。重点做好以落实《办法》为切入点,健全会议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度融入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过程,将其纳入中小学依法治校测评体系。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会同公检法司部门共同创造条件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保障。二要细化任务清单,创新共建特色品牌。《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七项工作,各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行具体细化,并不断实践,形成自身特点、特色。要强化在困境学生关爱保护上的合作,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探索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举措,为困境学生提供综合救助保障。要深化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上的合作,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三要认真总结宣传,做深做实依法治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是一个很好的联系和纽带,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的成功经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切实协助学校开展好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推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提高学校育人水平。
相关校领导和部门联络员围绕近年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新一轮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以及后续工作设想等进行座谈交流,建言献策。区法院副院长刘亚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丁一,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从注重工作融合性、协同性、机制化,注重工作共商、资源共享、合力共建,注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权益保护、身心健康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设想和工作要求。
会上,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陀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普陀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安排及要求,实现了全区76所中小学、中职校和8所市示范性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座谈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心。学校校领导分别为区法院副院长刘亚玲、区检察院检察官徐丽春、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科长王京、区司法局甘泉司法所所长陈怡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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