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街道拟设物业管理红黄黑榜,连续三次黑榜支持提前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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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分,设立红黄黑榜,对表现突出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给予优秀物业人才待遇,对黑榜单位采取限期整改、资补约束、物业退出等机制——《福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宁波三江口片区
福明街道地处宁波市三江片东部,下辖13个城市社区和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面积14.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0.6万人,是市行政中心和东部新城核心区属地街道。据介绍,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是为进一步落实对住宅小区及商务楼宇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街道辖区物业单位的整体服务水平,激发物业管理活力。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考核的对象为福明街道辖区内各物业公司及物业服务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引领、基础管理、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经济发展服务、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考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社管办具体实施,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征询意见、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季度考核前40%的列为优秀档次,红榜公示;对季度考核末尾10%且60分以下的列为不合格档次,黑榜公示;剩余处于中间排名的列为合格档次,黄榜公示。考核结果在各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物理管理处专项考核奖。对上红榜的,根据排名给予差别化奖励;对未进入红榜但与上季度比较名次有显著提升的,同样给予奖励。另设年度金牌物业经理,对当年四个季度考核都名列前茅的,给予精神奖励。此外,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物业管理处主任和服务人员代表,定期纳入优秀物业人才库,街道层面按政策给予个人享受参加大型会议活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安排工会竞赛活动等相关待遇。
惩罚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限期整改、资补约束、强制约谈、物业退出四大机制。评定为黄榜、黑榜物业单位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予以降级处理,黄榜单位降为黑榜单位,黑榜单位书面上报对应公司总部及区住建局,建议纳入区级黑榜单位。享受政府补贴的黑榜、一票否决的物业单位,会同住建部门协商后,在政府补贴下发时由街道视情况决定暂缓发放或扣除部分比例奖励资金。连续三次上黑榜公示的物业单位,街道社管办支持该业委会按规定提请到期解约或提前解约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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