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建议:推动“双减”政策执行前期遗留涉诉案件化解|焦点速递
又到全国两会时间,澎湃新闻从民盟中央了解到,民盟中央拟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提升“双减”政策实施中的法治化水平的提案》。提案建议,多方协同推动“双减”政策执行前期遗留涉诉案件化解与诉源治理。
提案指出,2021年7月以来“双减”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在 “双减”政策推进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需关注的问题:
(相关资料图)
一是涉“双减”诉讼案件因数量多、执行难等因素,尚未彻底解决。特别是政策实施初期,与校外培训相关的纠纷数量与矛盾化解难度均创新高,一些纠纷遗留至今,若不恰当、不及时化解易滋生更多矛盾。
二是从长期看,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治理缺乏完善的运行机制,存在政策配套文件多且散、发布频繁,执法监管部门多、职责交叉、执法权限不足、执法队伍保障欠缺等问题。
三是从政策与法律关系看,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身份界定与规范散落于民法典、公司法、广告法及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当中;校外培训治理存在法律政策界定模糊、上位监管法律缺位等问题,行政机关仅依据政策治理缺乏稳定性,部分举措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四是校内教育主阵地建设不能有效满足教育需求,校内提质减负举措缺乏,间接助长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产生。
提案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源于“双减”政策运行法治化不足,缺乏法律的规范与约束,也由于社会评价体系滞后,优质教育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为此,提案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多方协同推动“双减”政策执行前期遗留涉诉案件化解与诉源治理。利用网上立案、线上法庭等科技与司法融合优势,推动跨区域纠纷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灵活调控解纷资源,增强上下级法院业务沟通,促进跨区域法院与政府联动,统一“双减”类型案件处理标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同时,司法机关应变被动应对为提前介入,统筹政策施行与法律适用,积极主动掌握政策后续施行要点,研判政策合法性及相关纠纷特点,完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发挥司法建议等关键作用,推进诉源治理。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校外培训常态化、纵深化治理。对当前政策文件划分的执法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要予以进一步细化,对监管细节、盲点、职责不清等问题设立处理原则与协调机构;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双减”专班、行政处罚权移转等手段解决执法权分散问题;构建执法人员招聘、培训、培养和提升体系,对基层执法授权到位、增设专业执法证件,并保证执法人员数量、待遇与配置。同时,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由“监管者”向“监管者+服务者”转变,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经营与转型。
三是以“双减”政策精神与内容作为基础,通过政策的法律化程序完善双减的法律供给。对校外培训机构制定专门立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定位、社会责任及对应监管机构职责,在内容上对其市场属性与教育公益属性加以规范,并涵盖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培训范围、培训人员、预收费监管等。梳理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法律法规,更新或补足《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涉及校外培训的相关规定。
四是从校内教育提质增效入手,保障校内教育主阵地建设的法治化、制度化。梳理并完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立法,对其中原则性规定出台细则或指导意见,结合“双减”政策推动校内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深入落实;加强校内教育主阵地法治化建设,将课堂质量、作业管理、考试管理、课后服务、教师权益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内容举措纳入法律规范范围;以法治手段推动建立多标准、多层次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劳动法》《职业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深度融合与完善,保障不同职业、不同教育程度劳动者权利,以就业公平促进教育改革。